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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舉辦112年度「獎勵青年投入地方創生行動計畫」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點閱次數: 271
一、為鼓勵各地持續以行動支持地方創生活動,徵集青年提出符合永續、公益、共好之地方創生內涵之實驗性或創新性計畫構想,特辦理本計畫。

二、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應為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商號)、全國性社會團體、社區發展協會或社團法人。但不包括外國公司設立之子公司、分公司及辦事處。
(二)計畫主持人(不以單位負責人為限,以下簡稱主持人)及計畫成員應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25 歲至45 歲(民國67 年4 月14 日至87年4 月13 日間出生者)。計畫成員總數(含主持人)不得超過3 人,且應專職服務於申請單位。
(三)為避免資源重複挹注,若計畫申請單位或主持人於本計畫執行期程內,同時獲得本會其他地方創生相關獎補助款,須擇一請領。
三、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自本須知公告日起至112 年4 月13 日下午16 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採線上申請,請於申請時間內將下列應備文件依格式上傳至線上報名網站(https://tier.surveycake.biz/s/7Rw6n)
1、申請計畫書:請依指定格式撰寫(如附件1),本文以10 頁為原則,其餘以附錄、圖片及照片補充,總頁數以20 頁內為原則。
2、執行承諾書(如附件2)。
3、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如附件3)。
4、申請單位證明文件
5、計畫成員服務證明文件:目前擔任職務之證明文件。
(三)每申請單位限提一案,若提送複數案件,則僅以系統時間戳記最後一次收件內容進行審查。
四、有關本計畫之最新消息,詳見本計畫網路專頁(https://twimproj.ndc.gov.tw)或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入口網(https://www.twrr.ndc.gov.tw/index)。

活動詳情請見附檔申請須知
相關附檔
發布日期: 2023/03/22 至 2023/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