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設立「2021年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評選及獎勵亞太地區連結多元利害關係人創造顯著社會影響力之社會創新合作夥伴案例,而合作案例需直接以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為核心價值。徵件日期自110年1月8日起至3月1日(星期一)17時止。
二、本次徵件將依評選結果頒發環境永續獎3名、經濟共榮獎3名、社會共榮獎3名及評審團特別獎1名。因應疫情,今年獎項相關活動將全面採取線上舉行。詳細報名資料、徵件條件、評選方式及獎項內容請詳附件申請簡章檔案。